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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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很好,尤其是四楼的精心设计,让人很喜欢。很优雅 不过卫生有待提高,在卫生间看到可能是之前的人留下的垃圾,毛巾看起来好像有点黑,可能是光线的问题。 三楼的菜味道非常好,回锅肉虽然不辣,但真的很香,有一个料加的很巧妙,就是有点少 位置也很好,下地铁走一小段就到了非常方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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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餐没有办法吃,服务态度不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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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的四楼,环境挺好的,挺干净,暖气真暖和,早餐有点少,八点过去就剩没几样了